5 )化工生产中常年直接从事化学粉尘、化学矿山井下作业及高温高空特别是重体力劳动等其他工种,根据国家有关标准,参照其他产业部有关津贴规定执行。
二.津贴等级划分和津贴标准
化工有害作业岗位津贴共分为四个等级。 可能接触蓄积性毒物,对人体、内脏、血液、神经系统造成极度危害的工作场所为甲级; 蓄积毒物但工作条件好、用量少或毒性小、对人体高度危害的工作场所定为乙级; 所有接触刺激性毒物、工作条件恶劣、对人体有中度危害的工作岗位均为丙级; 接触刺激性毒物、毒性低、工作条件差、对人体轻度危害的作业场所为丁级。
各级日薪标准为甲等——极度危害2.0元; 乙等——高度危害1.5元; 丙等——中度危害1.2元; 丁等——轻度危害0.9元。
三.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制度
乐趣范围:
累计从事特殊工种时间符合特殊工种退休条件的,从事高处和特重劳动累计满十年。 从事井下、高温等工作累计9年以上的; 从事其他有害健康的工作累计8年以上。 从事两个以上特殊职业的,可以加上从事几种特殊职业的时间。 但是,在最高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下掌握。 例如,某职工从事重体力劳动5年,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,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,其职工可以从事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。
文章来源:《煤炭与化工》 网址: http://www.mtyhgzz.cn/zonghexinwen/2022/1207/1918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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